【异常管理】->【异常管理】
如下图所示:
(1)点击新增--输入单号-查询--选择上报异常项目和类型--进行异常描述--上传图片说明异常情况,异常上报完成后初始责任部门默认为系统选中的责任部门
(2)所有异常上报到系统后,如责任部门对定责有异议,自定责之日起 72 小时内提出申诉, 否则视为默认(申诉渠道:系统申诉功能模块、联系品质部),对超时申诉的异常不予更改,不予核销;
当责任部门系统进行申诉后,且当异常处理界面【2、责任部门申诉】板块中“处理人、处理时间”不为空,【4、品管处理】板块中“仲裁结果”为空的情况下,该运单状态栏会显示为“待仲裁”;品质管理部会根据责任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据判定该异常申诉是否成立。
若异常成立,【4、品管处理】板块中“仲裁结果” 会显示为“完结”,则该运单状态栏显示为“已完结”,表示此单异常已处理完成;已完结的异常不接受任何申诉;
若异常不成立,则有两种情况:
否决:当【4、品管处理】板块中“仲裁结果”显示为“否决”时,则该运单状态栏显示为“已否决”(比如说报错单号等)
驳回:当【4、品管处理】板块中“仲裁结果”显示为“驳回”,则该运单状态栏显示为“已驳回”,且弹窗提醒相应申诉部门系统,提醒其查看驳回原因,补交相应资料,申诉部门再次补交资料后,运单状态栏再次显示为“待仲裁”。